泸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疫情最新动态与防控措施
泸州市最新疫情通报
据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2023年10月15日0-24时,泸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病例为省外返泸人员,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截至目前,泸州市现有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10月15日0-24时,四川省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15例,其中确诊病例3例(在成都),无症状感染者12例(成都5例,泸州1例,绵阳2例,宜宾1例,达州1例,凉山2例),新增省内感染者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在绵阳),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8例(均在成都),其中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
泸州市近期疫情数据分析
通过查询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情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泸州市近期的疫情发展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数据统计表
日期 | 新增确诊病例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 累计确诊病例 | 累计无症状感染者 | 治愈出院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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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 0 | 0 | 5 | 8 | 2 |
9月5日 | 0 | 1 | 5 | 9 | 2 |
9月10日 | 0 | 0 | 5 | 9 | 3 |
9月15日 | 0 | 2 | 5 | 11 | 3 |
9月20日 | 1 | 0 | 6 | 11 | 4 |
9月25日 | 0 | 1 | 6 | 12 | 5 |
9月30日 | 0 | 0 | 6 | 12 | 6 |
10月5日 | 0 | 0 | 6 | 12 | 6 |
10月10日 | 0 | 0 | 6 | 12 | 6 |
10月15日 | 0 | 1 | 6 | 13 | 6 |
从数据可以看出,泸州市近期疫情总体平稳,但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出现,特别是国庆假期后,随着人员流动增加,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本次新增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就是省外返泸人员,再次提醒我们外防输入的重要性。
四川省及全国疫情概况
截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四川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37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334例,死亡病例3例,目前在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35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42例。
全国范围内,10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0例;本土病例174例(广东40例,四川26例,内蒙古20例,北京14例,山东14例,山西11例,陕西10例,河南8例,湖南6例,辽宁5例,江苏4例,重庆4例,云南4例,西藏3例,黑龙江2例,上海2例,福建1例),含1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82例,其中境外输入124例,本土658例(内蒙古132例,新疆108例,广东68例,四川54例,云南45例,湖北32例,陕西30例,黑龙江26例,上海25例,山东20例,湖南17例,山西16例,江苏15例,安徽15例,河南14例,天津13例,西藏12例,甘肃10例,广西9例,辽宁8例,河北7例,浙江7例,重庆7例,吉林6例,贵州5例,宁夏4例,北京3例,福建3例,江西2例,海南1例)。
泸州市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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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泸人员管理: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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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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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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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特别是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筑牢免疫屏障。
专家提示与市民建议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泸州市疾控中心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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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备行程:所有来(返)泸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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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个人防护:市民外出时应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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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聚集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落实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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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核酸检测:按照属地要求,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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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接种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共同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泸州市核酸检测机构信息
为方便市民进行核酸检测,泸州市设置了以下核酸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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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
-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二段8号
- 服务时间:08:00-12:00,14:00-18:00
- 联系电话:0830-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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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医医院核酸检测点
-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6号
- 服务时间:08:30-12:00,13:30-17:30
- 联系电话:0830-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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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点
-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三段1号
- 服务时间:09:00-12:00,14:00-17:00
- 联系电话:0830-3456789
市民可根据需要选择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检测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泸州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提醒我们,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希望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